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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暨“安全生产月”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3-06-06

6月5日下午,我校在番禺校区422会议室召开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月”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研究部署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由科研实验中心宣爱国副主任主持,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胡丙杰、科研处、科研实验中心、保卫处、人事处、后勤校产管理处、实验动物中心、研究生院、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各附属医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共36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科研实验中心高茂华老师对2023年1-6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分析了多起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的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

随后科研处副处长张建业强调实验室安全是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同时提出建议将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情况与绩效考核、科研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等指标相挂钩。

  最后胡丙杰副校长提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几点要求。他强调:一、要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二、要严格落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机制,明确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发挥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作用。三、要不断完善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和安全教育。四、要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足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本次会议对全校师生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推动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助力学校“双一流”高质量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