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您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广医大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相关合同,正在履约中。该(批)仪器对我校二期科技大楼科研公共平台的建设至关重要,请各供应商务必按已签合同的约定,尽快交付项目,避免合同违约。因延期交付等违约行为对我校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依法承担责任。
本函件不构成任何谅解、自认,不能中止、豁免各供应商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合同签约代表联络,做好项目交付前的沟通和准备工作。感谢贵单位对我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告。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
2023年8月18日
1958-2025 广州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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