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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进一步提高仪器使用效率及共享水平,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需各单位及时完善我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数据,做好平台运行管理。现科研实验中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1.已在广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lims.gzhmu.edu.cn/,以下简称共享平台)挂网的仪器,应当于本次填报期间完成信息补录。

2.适宜共享使用但未在共享平台挂网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原值在单台(套)10万元以上但不足30万元的,可自愿共享,但挂网的仪器均应当规范填报信息;资产原值在单台(套)30万元以上的,应当于本次填报期间完成信息补录。

二、填报安排

1. 本次填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3620日(星期二)1430

2.“学院管理”栏目中,需更新本单位的科研仪器共享概况,并撰写单位简介。修改路径为“后台管理—学院管理—操作”,点击编辑后可以修改实验室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实验室介绍等信息。

3.“仪器设备管理”栏目中,需完整补录仪器名称、负责人、仪器分类、资产编号、存放位置、联系人信息、采购价、采购日期、性能指标、仪器图片等数据。设备信息要详实准确,图片要主体突出、细节清晰。仪器信息编辑中的星号项数据为必填项,如未补全,将会影响该仪器的预约和使用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工作由科研实验中心统筹负责。各单位平台管理员要在单位内部做好信息传达和工作组织,及时安排对应的仪器管理员登录平台填报落实,做到“到人到物、准确齐全”。

2.平台管理员如不清楚操作流程或有其他相关问题的,可联系科研实验中心或软件支持工程师协助。涉及到科研仪器资产信息查询等相关问题,可联系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导出单位详细的科研仪器数据。

3.已安装共享控制器的科研仪器设备,请各单位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网上预约、刷卡使用等规定。

4.持续关注本单位科研仪器共享情况,及时上报共享控制器的装维计划,督促仪器管理员更新数据,共同做好平台信息化维护工作。

5.各单位应于2023620日下午下班前汇总填报数据,将附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gy37105378@163.com

四、联系方式

学校共享平台联系人:薛老师(37105378),番禺校区行政楼421办公室。

软件支持工程师:冯工(15815744798),远程协助。

硬件支持工程师:叶工(13570093462),按需上门。


附件:XX单位填报完成情况回执



                                                    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中心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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